古代六部各有多少官员主要负责什么
古代“六部”各有多少官员?主要负责什么?
“三省六部制”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一种行政制度,其基本框架的影响一直持续到了清朝末期。随着“三省六部制”的建立,“六部”开始成为朝廷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是整个朝廷运转的最重要执行部门。那么“六部”都有多少官员呢?
唐朝的“六部二十四司”
虽然唐朝后“三省六部制”的整体框架得以保留,但各部官员却有所调整,故而我们主要以唐朝为例,分别了解一下“六部”的官职设立情况。
吏部:下设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
吏部主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正副主官为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两人(正四品上)。
唐太宗时期的刑部尚书李道宗
刑部司:正副主官为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下辖主事四人,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
都官司:主管俘隶簿录,给衣粮医药,而理其诉免。正副主官为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下辖主事二人,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
比部司:主管勾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公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入,主要负责审计事务,但因随有行政处分,故隶属于刑部。正副主官为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下辖主事四人,令史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
司门司:主管门关出入之籍及阑遗之物。正副主官为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下辖主事二人,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需要注意的是,刑部是“六部”之中,历朝历代变化最大的一个,不仅职权范围在变,就连编制也在变。例如清朝按省区分设十七清吏司,办理各省刑名案件,此外又设督捕司、秋审处、减等处、提牢厅、赃罚库、赎罪处等。
工部:下设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
工部主管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正副主官为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两人(正四品下)。
唐太宗时期的工部尚书段纶
工部司:主管除京城以外的城池土木的工役程式,如果是京城的土木工程,则由少府监与将作监负责。正副主官为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下辖主事三人,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屯田司:主管全国屯田及在京文武官的职田及公廨田,但随着藩镇恶化,职权有名无实。正副主官为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下辖主事二人,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二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
虞部司:主管京都街巷、园林、山泽草木及百官、蕃客时蔬薪炭供顿、畋猎之事。正副主官为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下辖主事二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水部司:主管渡口、船舻、桥梁、堤堰、沟洫、渔捕、运漕、碾硙之事。正副主官为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下辖主事二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以上便是“六部”的基本职位设置,除刑部之外,历朝历代变化并不大,不过官员人数和品级有所调整。
只有宋朝比较例外,因宋朝实行职衔分离的模式,故而“二十四司”的正副主官只负责人员管理,而不承担具体事务,而是于各司设置判司事一人,以没有职事的朝官充任,且由三司使直辖,直到元丰改制后才改由郎中和员外郎执掌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