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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家花园里养狗好吗堵车位不挪车还没人管我

发表于:2024-11-14 17:34:54 来源:翔达资讯

一个运行正常的社会一定是一个人人讲求规则的社会。而讲求规则,首先得有规则可言,其次是有对违规者的及时惩处。

冰川思享号特约撰稿 | 西木

自己的车正常停着,走的时候却发现被其他车辆堵住了,而碰到的是一个“低素质”车主,无论你怎么催促,他就是不来挪车,给不同的执法部门打电话投诉,结果也是一无所获。

碰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

我想,除了徒叹奈何外,大多数的人恐怕也是无可奈何。毕竟,不是谁都能勇敢地将自己的车切换成“碰碰车”模式,撞出一条“路”来——这是故意侵害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哦。

很不幸,我便遇到了这类让人郁闷且又求告无门的事情。

1

周六(11月17日)下午,在商场吃完饭准备开车回去时,却发现自己的车被一辆车堵在了车位上。这辆车停得可真霸道,不仅停在过道上,而且还直接堵在了别人的车位前面,导致我的车进退都不行。

由于已经是下午2点左右,正是2周岁的儿子睡午觉的时间,他的情绪已不太稳定,吵闹着要回家。我让妻子下车指挥,试了好几把,但就是出不去,最后只得放弃。

我最先想到的是给114打电话,因为它有个通知车主挪车的业务,可前后打了3次,每次都被告知,已联系上车主,车主答应会尽快下来挪车,但足足等了40多分钟,还是不见人影。

中间也试图寻找商场保安解决,但也无果。

图/图虫创意

无奈之下,我只好打110报警,将情况又详细地说了一遍,并希望他们能帮忙联系、催促一下车主。结果被告知这事不归他们管,得找交警。

于是,我又打了交警的电话,把事情又说了一遍,也同样表达之前的诉求。结果,又被告知他们没有执法权,也无法联系上车主,让我打110报警。

我又给110打电话,并以民事纠纷的事由报警,又被告知没有产生实际纠纷不能出警,而且我所说的情况只能是交警管。

如此反复,来回打了不下10个电话,近一个小时的扯皮也没把问题解决。最后不得不等那个车主买完东西把车开走,问题才算解决。

当时,有好几次我有开车撞上去的冲动,好在理性战胜了冲动,才没有造成更为可怕的后果。

这个车主的行为实在太过恶劣,着实令人气愤;但相比之下,更令人气愤的则是一些执法部门不作为,以及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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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郁闷事,相信不少车主都遇到过。当我在网上讲述自己的经历后,不少网友都表示自己曾有过相同的遭遇。

有网友说,这事他经历过两次了,都是一个多小时,气得哼哼但也没办法。也有人留言说,自己被气得想砍人。

而我也随机问了几个开车的朋友,大多数人也都遇到过此类问题。

图/图虫创意

此外,网络上诸如“车被堵,联系不上车主怎么办?”这样的问题也是数不胜数。而从网友给出的五花八门的解决办法中,也可以看出此类事件的普遍性以及各种无奈。

在这些方法中,只有少数几条提到了报警或通过114联系车主,大多都是一些充满民间智慧“偏方”。比如,“向对方的保险公司谎称说自己在行驶的时候不小心蹭到对方的车辆,让客服介入联系对方车主,如此车主肯定会第一时间赶回来。”由此可见,在这类问题的解决之路上,尽是丛林法则中的斗智斗狠。

这个问题的首责自然是这些“低素质”的车主。正是他们缺乏公共意识以及对规则的肆意破坏,才导致了这类问题如此突出。

其实,在人人开车出行的城市里,如果遇上没有车位,或者临时有急事必须停车而不得不停在车道上,堵住别的车通行,这样的事情十分常见。只要能在车上留个号码,方便别人联系上自己,又或者即便不留号码,但能在被告知需要挪车时及时行动,一般来说,大家对这种“不道德”行为也是能够体谅的。

可恶之处就在于,总有一些人不仅无视规则,还对自己的错误无动于衷,这才是真正让人愤怒的地方。

这种无规则、无公共意识的现象绝非少数,而在汽车乱停方面显得尤为直观和普遍。这只要到一些小区周围去转上几圈,大家就能明白了。

就以笔者所在小区旁边的一条马路为例,由于这条马路交警部门还未接管,属于无人管地带,两边横七竖八停满了车,有些时候,甚至还有人将车就停在马路中央。

▲消防通道,禁止停车(图/图虫创意)

一些“乱象”屡禁不止,其违法成本过低显然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此事也不例外。

先前就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司机梁某因为暂时没找到车位,就将客车停放在康某店铺门口,致使康家出入很麻烦,店铺生意也受影响。康某见状便唠叨了几句,让梁某将车开走。没想到竟因此激怒了梁某,两人就吵了起来。后来,康某操起车上的棒球棍砸,将客车驾驶座附近玻璃砸破。后经民警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康某赔偿给梁某班车修理费5500元;梁某只是保证以后不再将班车乱停乱放。

在这个案例中,这种处理结果,恐怕只会继续助长梁某乱停的行为,而不太可能让他汲取教训,因为他会觉得,自己的过错完全可以由他人来背,在这事上,他除了道个歉外,没有任何损失,那为什么他还要去改正呢?

这似乎就形成了恶的闭环。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受侵害的一方似乎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就是忍气吞声,在车上等着;要么只能就以暴制暴,将自己也推向违法的境地。其结果就是,规则不断被破坏,最后导向另一种更为巨大的社会治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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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问题管理者知不知道呢?

据我所知,应该是知道的,在我打市长热线投诉该问题无人管时,接线员很坦诚地跟我说,反映这个问题的人很多,但现在确实还没有一个主管部门对其负责,更没有一项法律法规或者条例来规范此类行为,只能靠个人素质来解决。

这似乎也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公共治理中,很多后来被引爆的公共问题,最初的时候,管理者其实都有所了解,甚至还知之甚详。比如,最近闹得很凶的“限养狗”事件,你很难说管理者对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先前并不知情,但为何一定得等到出了“大事”之后才开始治理呢?这当中或许有着不为人知的管理部门对其边际成本的考量。

到底是公共治理中的确困难重重,还是管理者过于精细的盘算?我们不得而知。但从将此事交给“个人素质”来解决的背后,我们还是可以判断,这显然是一些管理部门的懒惰和推诿。素质论的前提是假设人人都是高素质,如此才能在符合社会的运作规则,才不会出现“脱轨”的事件。

我们都知道,一个运行正常的社会一定是一个人人讲求规则的社会。而讲求规则,首先得有规则可言,其次是有对违规者的及时惩处。尤其需要的是后者,如果没有及时的惩处,违规无成本或低成本,那么必然导致守规则的人越来越少,违规者则越来越多。

这不难理解。在一个规则下,如果你遵纪守法了,但别人却总是违规,且又无人来阻止这种违规,那你的守规便成了替别人的违规承担成本。

▲交警正在现场处罚违法停车(图/图虫创意)

就像我的经历一样,自己按照规定停车了,却被不守规的人堵着出不去,然后你废了一个多小时的口水,试图通过走正常渠道来解决这事,最后却无果。下次若再遇到同样的问题时,我是否还能保持这样的理性,而不会采取网友教授的“损招”来以牙还牙,就很难保证了。

这件事与之前引发舆论风波的“高铁霸座男”“袭击公交车司机”等社会事件一样,折射出的是一个共性的问题,那便是法律或者规则,在遇到这类“低素质”人群时的无力。

这种无力一方面源于我们管理的滞后性,未能及时对这类行为作出具有执法可依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我们管理的粗泛化,管理者不能很好地对这类看起来很小的事件及时作出反应。

我们都在说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那什么是现代化?

我的理解不是工具的现代化,不是术语的现代化,而是将人置于管理之上的观念的现代化,即一切管理都应该以人为本,通过更为人性化、细致化的管理,来提升整个城市的管理水平。而一个城市治理水平的高低,就体现在这些细节中,管理前置其实能解决许多大的社会问题。

显然,堵车位的问题能否解决好,考验着一个城市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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