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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属蛇的不能养猫狗霞检法治云课堂七有

发表于:2024-11-14 18:08:52 来源:翔达资讯

为了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变身懂法、学法、守法达人,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特别推出《霞检法治云课堂》栏目,每期将结合该院办理的真实典型案件,通过生动有趣、简单易懂的表述形式,为大家送上“法治云课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宠物逐渐成为了一种时尚。

有些人喜欢养鸟,有些人喜欢养猫狗,还有的人喜欢养一些特别的宠物例如蜥蜴、蛇……如今购买宠物的方式也多种多样,不仅可以在花鸟市场现场挑选,还可以通过网络购买。养宠物如此流行,却有人因为养宠物被公安机关抓获,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情回顾近日,家住霞山区的陈某某通过网络购买了3只“赫曼陆龟”和1只“辐射陆龟”转售给他人,公安机关却因此找上门来,陈某某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无独有偶,在另一起案件中,霞山区的金某某、钟某某夫妻也因为在霞山区某花鸟市场内向店铺老板陈某某和胡某某夫妻购买了1只大紫胸鹦鹉饲养,导致4人均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买只乌龟,养只鹦鹉怎么就犯法了呢?”

不但是犯罪嫌疑人,很多人可能都会产生这种疑问。此类案件大多数当事人可能并不知道购买的宠物是野生动物,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由于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大部分人对该类知识存在认知盲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列入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赫曼陆龟”“辐射陆龟”都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家贸易公约》附录一中的珍贵物种。而鹦鹉的种类更多,有2科82属358种。但《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几乎所有鹦鹉都列入了附录一和附录二,实际能在我国境内合法饲养的鹦鹉只有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和鸡尾鹦鹉。

桃脸牡丹鹦鹉

虎皮鹦鹉

鸡尾鹦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Q&AQ:我买国家保护动物只在家里养,又不拿出去卖,应该没事吧?

A:即使购买国家保护动物、濒危野生动物是为了自己观赏,并不进行二次销售,这样的行为同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的“非法收购”,一样会触犯刑法。

Q:养野生的违法,养人工繁殖的总不违法了吧!

A:错!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饲养野生的、人工繁殖的国家保护动物,均是违法的。即使是在路边和野外捡到受伤的野生保护动物,在经过必要的救助后并未通知有关部门或者对其放生而私下驯养的,一样会触犯法律。

检察官以案释法1、对所养的动物应有基本的了解。作为负责任的宠物爱好者,在购买任何宠物前,应当明确是否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确定可以养后,需要提前做功课,了解它是什么、生活习性等,这样才能运用专业的知识把它养得更好。一旦开始养宠物后,就要对它负责,不能随意遗弃!

2、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购买宠物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向有经营许可证的商家购买,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3、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在违法捕捉、贩卖野生动物的过程中,常造成动物的大量死亡。所以,将保护动物作为宠物饲养,不但不是爱护动物,而是对他们的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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