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名字商标盘点被商标的明星脑洞有点大
娱乐圈的明星红了以后,随之而来的是较高的曝光度和真金白银的流量,一些明星会选择为商家代言,更有一些明星借助自己知名度自创品牌,比如周杰伦的PHANTACI. 汪峰的FIIL耳机,林俊杰 SMG等,但也有一些投机的人动了歪心思,想搭顺风车,也想借助明星的知名度分一杯羹,于是许多明星纷纷“被商标”,让我们来看看吧。
“被商标”明星之章子怡:帐子怡(蚊帐)。章子怡自出道以来,凭借该着精湛的演技,贡献了一部部精彩的影片,比如《卧龙藏虎》《十面埋伏》等 更是拿奖拿到手软,如今,“被商标”成为蚊帐,不禁让人感到好笑。
“被商标”明星之刘德华:流得滑(修改液) 这位天王级的人物,凭借着招牌式的颤音留下一首首经典刘式情歌,像《忘情水》、《男人哭吧不是罪》等众多金曲,现在的他仍然是太多人心中的偶像。如此天王级的巨星如果不“被商标”也就不正常了。
“被商标”明星之莫文蔚:莫闻味(臭豆腐)。莫文蔚,香港著名歌手凭借超强实力获得了2018全球华人歌曲排行榜“年度最受欢迎女歌手”、“年度最佳女歌手”、“年度全能女艺人”、“年度最佳舞台演绎女歌手”奖,而在2007年,一单姓市民为臭豆腐申请了“莫闻味”的商标,让人啼笑皆非。
“被商标”明星之谢霆锋:泻停封(止泻药)。谢霆锋我想大家都不陌生,谢霆锋出生于香港演艺世家,父亲谢贤是60至80年代红极一时的明星,人称“四哥”;母亲狄波拉是70年代第一位港姐冠军,人称“拉姑”。而他也没有逃过“被商标”的命运。有一药厂申请了五类商标“泻停封”,一经上市,一炮走红,原因就是其商标“凑巧”与谢霆锋谐音而导致议论纷纷。
以上抢注的商标,无非就是蹭名人热度,借此炒作自身品牌;或者抢注以后反过来要求明星本人来购买该商标的所有权,但这类行为已违反《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明星来说,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个人姓名,艺名或者其他个性化标签名注册为商标,都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加大对恶意抢注的惩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秩序正常化、规范化。
以上举例仅仅是“被商标”的冰山一角,像 “锅得缸” “贩冰冰”,“赵本衫”等更是胜不胜数,商标是用来区别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标记,也是个人或者公司的无形财产,所以要大家增强商标保护意识,积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劳动成果被他人窃取。
文章来源:商标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