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达资讯

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 >> 乳突金腰

古田街里养狗好吗出门散步被狗咬伤闺蜜上门

发表于:2025-05-13 19:43:18 来源:翔达资讯

[闽南网]

出门散步被狗咬伤,闺蜜咽不下这口气,上门找养狗户主讨说法,也被咬伤。近日,宁德古田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养狗户主方某负全责。

兰兰和丽丽两人是同学,3月24日晚,她们一起出门散步,丽丽被路边黑狗咬了一口,养狗户主方某见不严重,就让她们回去了。当日晚间,兰兰带着丽丽的爸爸找到养狗主人方某家讨说法,不料,方某家的狗挣脱锁链,也将兰兰咬伤。兰兰的家属赶到现场将她送往医院诊治,家属与养狗主人方某就此事赔偿协商未果,于是报警,方某支付500元。

事后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产生分歧,兰兰的父亲将方某诉至法院。

庭上方某辩解,当天有两个女孩子,一个被咬后,不是很严重,就让她们回去了。后来另一个又来了,用棍子敲门,然后才被狗咬的,狗当时是栓着的,所以对方自己要负责任。

古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只要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方某饲养的狗将兰兰咬伤,兰兰要求方某承担侵权责任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双方提供的证据及陈述的事实,无法证明兰兰在此次被咬事件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方某应对兰兰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兰兰的医疗费等合计1715元,扣除方某已经支付的500元,方某还应赔偿1215元,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陈翊群 通讯员 郑晓燕)

中国金属通报杂志社

收藏与投资官网

商业故事官网

前卫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