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装修新房空气检测电话注意乐清各村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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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各村卫生室、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下同)及门诊部经备案申请后,可以重新恢复营业啦!快来看看恢复营业都需注意啥?随小编来了解下~
开诊前须知
1.各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向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经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考核及现场审查通过后方可开诊。
2.各医院恢复部分医疗服务,应向乐清市卫健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行政审批科组织审查。
特别提醒
申请开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本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部分医疗服务承诺书、机构人员基本信息表、外地返乐医护人员管理情况跟踪表、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患者登记报告情况表、防控物资清单、预检分诊点设置照片、健康宣教照片资料、院感隐患排查总结。
开诊前必做
1.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各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院感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防控措施,配备充足的外科口罩、体温计、手消液、消毒液等防护物资,严格做好医护人员的健康管理和自身防护,同时加强全员培训;
2.需在医疗机构入口处醒目位置张贴“本机构不接待发热、咳嗽病人诊疗;进入医疗机构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等标识;
3.不得接诊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不得接诊红、黄码患者,不得接诊有14天内境外或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对以上几类就诊患者,应做好登记,且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4.规范预检分诊工作,严格落实对所有进入机构内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健康码查验等措施,患者和陪同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5.规范日常医疗秩序,大力推行分时段就诊,减少候诊区人数及聚集密度,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减少交叉感染机会;加强对就诊患者流行病史的询问并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同时规范病历及处方书写;
6.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工作,同时加强诊疗场所消毒管理及做好登记,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及空气流通;
7.建议设置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重要说明
口腔类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牙周超声洁治,牙齿种植植入手术和冠桥等牙体预备等操作时间较长、气溶胶产生较多的口腔择期手术和治疗。
如发现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咳嗽病人或者红、黄码患者及有14天内境外或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可以拨打12345电话进行举报。
乐清市乡镇(街道)防控工作申报联系电话
柳市镇:61721234
北白象镇:61980099
虹桥镇:62352321
磐石镇:62836016
淡溪镇:62399900
蒲岐镇:62120050
南岳镇:62202900
清江镇:62271695
南塘镇:62251007
芙蓉镇:62299666
雁荡镇:62153307
大荆镇:62239121
湖雾镇:62130154
仙溪镇:62183149
乐成街道:61886363
城东街道:57570822
城南街道:61886915
盐盆街道:61660277
翁垟街道:61810100
白石街道:62690100
石帆街道:62321625
天成街道:61220000
岭底乡:62289748
智仁乡:62180500
龙西乡:62195028
来源:乐清卫生监督
原标题: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恢复营业
编辑:蔡驰凯 胡 潇 谢 宁校对:侯人玮
审核:赵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