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女方新房装修男方出钱买房女方陪嫁装修
“我要结婚了!”
“恭喜你,终于找到真爱啦!”
32岁的小C经历了三次恋爱,都无疾而终。每次姐妹聚会,都免不了打趣她,你啥时候才能把自己嫁出去啊。
“我们准备十一办婚礼。最近忙着看房子看车子。”
“准备买哪里啊?”
“就江边那个房子,你说现在房价怎么这么疯狂。150万的首付,我们还得还两三百多万的贷款!他们家出150万的首付,我爸妈给我50万,买车和装修,接下来可有得忙了”
我一听,这职业敏感就来了。
“小C,这房本上写你名字不?”
“他们家没说,我也没好意思开口提,应该不写吧。”
“小C,如果他爸妈出首付,房子登记在他名下,这个房子就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但你俩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你这绕来绕去的,我可听不懂,什么房子增值、共同还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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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夫妻共同还贷款项及其相对应增值部分的数额等于以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所称不动产升值率,是用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不动产成本包括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还贷的利息部分 +其他费用(比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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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我算你看,假如他买的这房子价值首付加上所以购房成本,就是什么贷款、利息、税费都算上,我算他350万,到掰证时候房子值700万,增值率200%,假如你俩从领证到掰证,还了100万贷款,那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价值就是100乘以2等于200万,那你分割的话就是200除以2等于100万。”
“那我明白了,这房子虽然是他的,但我还是有份。”
“对啊,小C,如果要婚前出150万首付买房的话,不如你家出50,他家出100,他家剩下的50万拿出来装修、买车,这样房子首付里你也有份。房子是增值的,装修和车都是贬值的,不要把你的嫁妆50万都投入贬值的东西上面。”
“你这么说有道理,我回去商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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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钱买房、女方出资装修、买车,是传统的婚嫁模式。
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对女方不利,最大的不利在于婚前男方出首付或者全款买房,只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这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无论双方共同生活多少年,都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男方出资买的房,女方硬要求加名,必然损害感情,得不偿失。怎么做才能保证女方利益最大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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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小律说法:
1、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比如小C家出50万,男方出100万,房产证上写双方共同所有,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装修及买车由男方剩余的50万出资。
2、 遵循公平原则,房产证上按出资比例登记,男方出了100万,女方出了50万,那就登记为男方占66.7%,女方占33.3%,剩下的钱再用于装修和买车。
3、还有一个更保险的办法,那就是婚后买房。领了结婚证再买房,就算只写男方一人名字、就算男方出资较多,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4、现实中经常存在结婚时,男方已经有一套按揭房产的情况,这种情况女方硬要加名,可能会引起男方的反感。我的建议是,女方争取与男方在婚内将贷款还清,这样相应的增值也会多,女方会拥有更多的房产份额。
图片来自《奇葩说》
虽然说不要用金钱考验爱情,但也不要用爱情考虑金钱。
我们要做的是保护自己应得的财产,而不是觊觎对方更多的财产。
我见过很多因为要求房产加名而闹掰的事情,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对方以爱情的名义相威胁,要求在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上加名,你的心里必然有隔阂——他是不是图我的财产才和我结婚?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一生碰到相爱的人不容易,我们能做的是在不伤感情的情况下,利用合法技巧,保护自己应得利益。
你或者周围的朋友,有碰到过房子加名的问题吗?
对买房加名的事,又有什么看法?
谈钱真伤感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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