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宅家装修公司养子啃老收养人要求解除
养子啃老、沉迷游戏,收养人是否可申请解除收养关系?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
后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收养关系,养子搬离收养人居住房屋;以养子名义购买的商品房一套,归收养人所有;收养人自愿补偿被告现金2万元。
王田、郑梅结婚后,一直未育。1990年,二人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取名王晓。自从孩子来家后,两人对他疼爱有加,供其读书,直到大学毕业。
见孩子已成人,王、郑二人从心里高兴。2020年,两人还以王晓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他们盼着孩子能成家立业,有一番作为。谁知,王晓竟沉迷游戏,终日大门不出,宅在家里打游戏。
一段时间后,王晓为了购买游戏装备,还搞起网贷。随着年龄的增加,王田、郑梅也迈入了老年,他们虽然无奈又失望,但仍从能帮帮孩子就帮帮出发,替其偿还债务。
后来,两位老人又多次劝王晓,戒掉游戏,找份工作,踏实生活。然而,王晓仍旧我行我素。
如此多次,王田、郑梅伤心欲绝,因已年迈,无力再替王晓偿还债务,这才起诉到开州法院,要求解除和王晓收养关系,并要求收回那套以王晓名义购买的房屋。
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收养关系,王晓搬离原告居住房屋;王田、郑梅以王晓的名义购买的商品房一套,归王田、郑梅所有;王田、郑梅自愿补偿王晓现金2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讼争房屋虽然以王晓的名义购买,但王晓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认真工作,也无其他经济收入,其没有购买房屋的能力。而王田、郑梅工作多年,有一定积蓄,结合转账记录等,可以认定讼争房屋系王田、郑梅购买。
鉴于原、被告双方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现虽解除收养关系,但念及过往,还有美好和怀念,所以法官积极调解,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好聚好散。
(文中所有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重庆晚报